
服务条款
报价、订单、付款与质保
最后更新:2026 年 10 月 26 日
适用范围
本条款适用于向青岛 Orient 工贸提交的询价、样品与订单。形式发票或合同中另有书面约定的,以该约定为准。
报价与价格
除另有说明外,报价为 FOB 青岛,有效期 30 天。进口关税、增值税及目的港费用由买方承担。
订单与付款
常规为 T/T 电汇:30% 定金确认订单,余款发货前结清;整柜订单可议即期信用证。收到定金后排产。
交期
常规交期为订单确认后 25–30 天。涉及新开模具、定制颜色或贴牌包装的 OEM 订单周期更长,以订单确认书上的日期为准。
检验与索赔
每台出厂前均经检验。请于货到后验收,如有短少或运输破损,请在 7 天内附照片及柜号/运单号告知我们。
质保
自交货之日起,主体架构(钢架与结构)质保 1 年,脚轮、轮子、橡胶件等易损配件质保 3 个月,覆盖正常使用下的材料与工艺缺陷。超载、改装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不在质保范围内。
规格说明
本站尺寸、承重与图片仅供参考。实际生产以该订单的规格资料表与形式发票为准。
适用法律
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争议先行协商;协商不成的,提交青岛仲裁。
对本页内容有疑问?请发邮件至 sale@orientrolleys.com。